一、评论管理4期——置顶优质评论,提升转化效果
产品概述:
信息流广告客户通过评论管理工具可查看、回复、管理评论,以减少负面影响并提升产品转化,评论管理4期支持查看表情包类评论和置顶评论
>产品价值
1、引导用户互动,提升广告视频停留时长;
2、帮助用户决策,其他评论好坏影响用户对该产品的认知;
3、提升用户信任感,用户评论越多,体现产品越受欢迎,商家靠谱;4.提升最终广告投放效果,提升用户ROl;
>评论管理4期主要功能
1、支持查看表情包类评论,可以不用猜想表情包背后评论人的感受,直观查看。
2、每条视频支持置顶1条一级评论
二、快手广告平台投放的静默用户视为新增回传,窗口期放宽,快速提量
产品概述:
自定义针对静默n天以上的老用户,通过快手广告再次打开app后,识作新用户回传至快手后台,n越小,效果越好。
>核心优势:
1.提升CPM
·静默用户活跃后回传至快手后台,可快速提升cvr,从而提升cpm;
2.召回和拉新同时增量
·通过回传少部分静默用户,竞价能力的提升可以带来更大的拉新量级;同时召回到更多静默用户,继续提升cvr,形成良性循环;
3.支持RTA和MAPI人群包增缩量
·可通过RTA对静默用户进行筛选,确定哪部分用户可进行回传;·MAPI支持对人群包同时进行增量和缩量;
>MAPi人群包增缩量功能Q8A:
·通过人群包api上传人群包后,需要通过推送接口推送后才可使用该人群包吗?-目前的流程需要每次更新后手动点击上线,上线后再推送使用;
·通过更新人群包api更新某人群包后,需要再次通过推送接口推送,更新才能生效吗?-A账户推送给B账户后,在A账户内更新人群包,不用再次推送同一人群包给B;
客户案例:静默用户视为新增回传窗口期从90天改为28天
·客户在未更改其它任何回传逻辑的情况下,仅调整了静默用户回传窗口期;
·更改一周后对比,cvr环比提升48.9%,cpm提升92.8%,账户竞价能力大大提升;·更改回传窗口期一周后,在出价未调整,其它方面未大幅调整的情况下,消耗环比提升2倍以上,效果非常明显,且成本和次留率保持稳定;
三、IOS 14归因方案——归因逻辑完善,提升广告获量能力
产品概述:
归因逻辑的完善一方面有利于提升cvr,从而提升广告的获量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衡量每次投放的转化成本。
>背景
·随着IOS 14系统的升级,app在访问用户设备的IDFA之前,必须明确请求用户的许可,这将极大的降低IDFA的获取率。Apple官方提供的归因方案SKdNetwork,由于无法归因到具体的用户行为(用户点击或者曝光)上,这将极大影响广告投放效果,介于此快手平台推荐以下三种设备标识方案。
| 方案 |
概要 | 推荐指数 |
| 模糊归因(IP+UA+MODEL+IDFV) | 支持“IP+UA+MODEL”作为key的模糊归因方式,客户侧在用户激活后获取idfv,并通过idfv追踪用户的深度行为并与浅度行为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回传深度行为给快手 | 强烈建议,必选 |
| IDFA持久化存储 | iOS隐私政策正式生效前,可将老设备已获取到的IDFA持久化缓存到系统keychain中,用于后续归因 | 强烈建议,必选 |
| 快归因 | 若搭建归因体系成本较高建议使用快归因产品,由快手团队协助进行归因,若使用快归因产品其中IP、UA字段为必传项 | 可选 |
>模棚归因
·优势:由于目前CAID被Apple禁用,SKA归因方案无法满足广告投放需求,P+UA+MODEL可以将用户行为进行准确归因
·劣势:由于IP+UA+MODEL并不是唯—设备标识,会降低一定归因精确度
由于IP是动态变化的,若此次广告投放活动中使用的是双出价模式,那么由于深度行为产生,IP会随着时间出现变化,因此建议用户
>归因流程(客尸户实现)
1点击:IP/UA/MODE
2.下载激活:IDFV一般几天
3.次留、付费等浅度行为
1、点击广告进入下载时获取用户的ip和ua以及model 信息
2、用户产生下载激活等浅度行为时,通过用户点击或有效播放行为获取IP+UA+MODEL进行匹配,确定浅度用户是哪个点击或者有效播放带来的。由于ip是动态变化的,建议时间窗在2-3个小时内,IP+UA准确度更高。
3、用户产生次留、付费等深度行为时,通过IDFV与浅度行为匹配,确定次留、付费及对应的浅度行为,最终将浅度对应的归因的数据回传。
四、赔付规则升级,延长赔付周期阶梯出价,新计划投放无忧
产品概述:
为保障广告组前期能得到充分的探索,促进持续投放,快手平台将承祖投放前期探索过程中的风险,对于超成本较高的情况进行赔付。为了更好的满足现有的出价场景,现升级线上oCPX自动赔付规则,4月28日已正式生效。
>新版vs老版对比
| 区别点 | 新版2021年4月版 | 老版2019年7月版 |
| 赔付周期 | 7+7(7天为一个周期,至多两个周期 | 7(7天为一个周期,至多一个周期 |
| 修改次数 | 定向日修改数<=2 AND 出价日修改数<=2 | 7日定向&出价总修改数<=7 |
| 计算规则 | 赔付金额=总实际消耗-总预期消耗总预期消耗=(目标成本1*对应转化数)+(目标成本2*对应转化数)+.. | 赔付金额=总实际消耗-最高出价*转化数据 |
| 打款周期 | 【周期一】1-7投放,8-9计算,10打款;【周期二】8-14投放,15-16计算,17打款; | 1-7投放,8计算,9打款 |
>新版赔付条件
1、超成本比例:转化成本超过目标成本的20%以上(举例:目标成本10元,转化成本≥12元)
2、赔付时间范围:广告组首次产生消耗当日为第一天,至之后的7个自然日内(第二个周期为后续7个自然日,至多赔付两个周期)
3、修改次数要求:每天修改广告组出价且定向其中任意一个的次数不能超过2次(即一个广告组每日可以修改4次,定向和出价各两次)
4、转化数量要求:分单出价、双出价
>赔付金额计算
赔付金额计算
1、总预期消耗=(目标成本1*对应转化数)+(目标成本2*对应转化数)..
2、赔付金额=总实际消耗-总预期消耗
3、以7天为一个赔付周期,至多计算两个周期,每个赔付周期中的金额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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