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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制度前世今生


hello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专利保护制度前世今生,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保护制度前世今生

专利保护制度是指为保护创新者的创作成果,而对其享有的独占权进行法律保护的制度。专利保护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古埃及时期的法律将发明定为公共财产,不受任何人的剽窃。专利保护制度在近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专利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4世纪的意大利,用来描述市政当局授予某人独家特权的权利。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意识到创新对经济和社会的重要性。对于创新成果的保护变得更加迫切。

在近代,专利保护制度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和保护。最早的专利法出现在英国,17世纪时,英国政府开始颁布专利法,鼓励和保护创新者的权益。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专利制度逐渐成为法律保护创新者的重要手段。

在专利保护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设立了专利局,负责审批和管理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文件,包括创新的描述和技术细节。一旦专利申请被批准,创新者就有权享受一定期限内的独占权。

专利保护制度的实施对于创新者和社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专利保护鼓励和激励创新活动。创新者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研发创造,希望能够获得一定的回报和保护。专利制度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使得创新者有动力不断创新。

专利保护制度还推动了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专利的存在可以防止他人的剽窃和侵权行为,鼓励科技公司进行更多的研发和投资。这种合法的竞争环境促使企业在技术上不断突破,提高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从而推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专利保护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往往是复杂和昂贵的,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创新者来说可能不太容易实现。滥用专利权和恶意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对于市场竞争和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利保护制度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和制度。一方面,可以简化专利申请和审批程序,降低成本,使更多的创新者能够享受到专利保护的权益。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专利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专利保护制度是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机制。它在历史上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为创新者提供了法律保护和激励。在专利保护制度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法律制度,为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专利保护制度前世今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一句人人皆知的成语,出自春秋末老聃所著《老子》六十一章。一直沿用至今,用来比喻大的事情要从第一步做起,事情的成功都是由小到大逐渐积累的。人要走路,必须要穿鞋。鞋是人们为了保护脚部免受带棱带刺的硬物伤害、便于行走和御寒防冻而穿用的兼有装饰功能、卫生功能的足装,这是不言而喻的。鞋子虽然只占人们服饰的很小部分,而且处于不受人注目的“最下层”,但其作用非同小可。由此可见,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何等的重要!

鞋的历史源远流长

鞋起源于何时?又是由谁发明的呢?现在无从考证,但历史表明,我国不仅是服装文明古国,也是制造鞋的文明古国。大约在五千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原始人在用骨针缝制兽皮衣服时,也缝制兽皮鞋子,用以护脚,追寻措物。鞋,是履、靴、鞋、屐的统称,古时称鞜(音榻)、靸(音洒)或履,也有称为履(屦)、屩、屐、鞮(音低)。履、屦为同一物,只是穿着时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汉前称屦,多为由麻、葛等制成的单底鞋,如春秋时代编撰的《诗魏风葛屦》载:“纠纠葛屦”。后汉称履,它是由麻、丝制成的鞋。屩系草鞋。据东汉刘熙所撰《释名·释衣服》记载:“屩,草履也……出行著之,屩屩轻便,因以为名也。”屐也是鞋子的一种,通常指木底,或有齿,或无齿;也有草制或帛制的。《释名释衣服》载:“帛屐,以帛作之,如屩之。不曰帛屩者,屩不可践泥也,屐可以践泥也。此亦可以步泥而滚之,故谓之屐也。”另据《宋书·谢灵运传》载:“灵运常著木屐,上山则去前齿,下山则去后齿。”古代的“鞮”是指用兽皮做的鞋,高筒称靴。“靴”是指高到踝骨以上的长筒靴,它是随胡服的传入才逐渐普及的,在汉代后才大量出现,到了唐朝才普及。《晋书刘兆传》:“尝有人著靴骑驴,至兆门外。”靴的特点是保温性强,在泥土、沼泽中行走,便于骑马等。“鞜”也是指用兽皮做的鞋。据《汉书·扬雄传下》载:“躬服节俭,绨衣不敝,革鞜不穿。”“靸”则是指拖鞋。《急就篇》卷二载:“靸革是昂角褐袜巾。”颜师古注:“靸谓韦履,头深而兑,平底者也。今俗呼谓之跣之。”亦名靸鞋。三代皆以皮为之,始皇二年改用蒲制,从晋到唐多甩草制,梁武帝时曾用丝制。据陶宗仪所撰《辍耕录》卷十八“靸鞋”载:“西浙之人,以草为履而无跟,名曰靸鞋。”此时已提出拖鞋也是鞋的一种。据考证,早在四千年前的夏朝,人们已开始穿草鞋。在三千年前的《周易》中已有“履”字记载,并明确履就是鞋。东晋时,著名诗人谢灵运发明了“谢公屐”,屐底有齿,上山时用前齿,下山时用后齿,是理想的登山鞋。唐朝大诗人李白在《梦游天姥吟留别》中写下了“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的著名诗句,生动地描绘了诗人登临高耸人云的天姥山,尽情享受“神仙世界”绮丽的乐趣。

南北朝时期,传说有一女子做布鞋,内里用香垫子,鞋底用麻绳纳成莲花图案。这种鞋踏在泥土上会留下美丽的莲花图案,时人称这种鞋为“步步生莲鞋”。在唐代还有人发明了适宜步行的远游鞋。大诗人李白很爱穿这种鞋,尔后,许多文人墨客争相效仿,它的出现要比现在风靡全球的旅游鞋早一千多年。据传说,在古代的齐鲁大地,还流行一种面上用牛皮包的鞋,名日“踢死牛”,可与现代的优良足球鞋相媲美。

至于屐,一般采用木制。相传在春秋战国时期,晋文公流亡国外19年,即君位后封赏随从。其中有一个名叫介子推的臣子,他不愿接受晋文公的封赏,于是隐居深山,敦请不仕。晋文公一怒之下,以焚山相胁,而介子推抱树焚死。事后,晋文公甚为哀惜,便以此树制成木屐以作纪念,于是木屐在民间广为流传。据考证,古代百姓穿木屐,一是为了凉爽,行走硬朗;二是为了防湿,尤其是潮湿阴雨的南方,常把木屐作为雨鞋穿用。在明末清初,仕女和小孩多穿红色木屐,而男子则穿黑色木屐,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便鞋。即使是姑娘出嫁,也要漆画彩屐作为妆奁。

在古代,鞋、靴、屐是分得很清楚的,特别是什么场合穿靴,什么场合穿鞋或屐,都有严格的规定。在我国历史上,有关鞋的传说很多,如“郑人买履”(《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郑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至其坐,至三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日:‘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返,市罢,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削足适履”(《准南子·说林训》:“夫所以养而害所养,譬扰削足而适履,杀头而便冠。”),“寇准背靴”以及“穿小鞋”等等,都是家喻户晓的典故和传说。这些富有哲理的典故和传说给人们带来许多启迪和警示。由此可见,鞋不仅是人类征途上的助跑物,而且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鞋的历史[外国] 公元前8000年 在密苏里州,发现了美洲土著人的鞋子遗骸。 公元前3300年 一个死在法国高山上的冰商,留下了一双原始的用草编织的鞋子。 公元前3000年 在埃及的神殿,可以发现关于鞋或鞋匠的油画。 公元100年 光着脚丫是希腊奴隶与自由人服装上最根本的区别。 公元200年罗马皇帝马可.奥里利乌斯声明,除他和他的继承人外,任何人都禁止穿红色沙鞋。 15世纪 骑士都穿长鞋头(24英寸长)的鞋,素来提倡节俭的法律明文规定鞋头的长度。 16世纪早期 在达芬奇的影响下,发明了高跟鞋。 16世纪中期 30英寸的高跟鞋风靡了整个欧洲南部。 17世纪早期 作为一种最流行的点缀,鞋带出现了。 17世纪末 由于误译,法国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的绒布拖鞋,变成了灰姑娘的水晶鞋。 18世纪中期 花费近百年的时间,才终于取代了传统制鞋方法,第一家鞋厂出现。很快,第一家鞋铺又在波士顿出现。 19世纪早期 扁平鞋与希腊沙滩鞋很受欢迎。 19世纪中期 出现了第一双运动鞋(也称橡皮底帆布鞋)。随后,伊莱亚斯、豪发明第一部针车。 19世纪末 服装不可缺少的装饰品---搭纽扣,也运用到鞋款上,并很快成为时尚标准。 本世纪以前,鞋匠与木匠、铁匠和裁缝一样,是一个低贱的行当。鞋的设计不被认为是一种独立的、具有艺术性的工作,而被看作是整个制鞋工序中的一部分。 著名鞋业设计师主要崛起在欧洲,因为在美国随着现代鞋业大规模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个体鞋匠显得多余。 美国的鞋业起萌于新英格兰的殖民地,那里的农夫冬天在厨房里制作自家用的鞋。整个家庭都参与这项工作。男人割皮革、贴鞋底,女人缝鞋边。殖民时期鞋匠们所用的工作台现在成了收藏家的物品。 由于掌握了制鞋的技艺,一些有胆识的农夫就开办了小鞋作坊,三四个工人一起把当地鞋匠缝好的鞋料进行拼装、上底,然后制成成品鞋。 1750年,马萨诸塞州的利恩建了一个制鞋厂,使当地的制鞋技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那里工人不再是独立的做鞋,鞋的每个制作环节都由一个受过训练的专人负责。生产线开始形成。 起初的鞋仍然是订做的,但为了使工人在淡季有事可干,鞋坊老板开始做没有预订的鞋。这些鞋被称作待售鞋,摆在当地商店的橱窗里。哈维两兄弟早期是用马车装待售鞋,到附近的地方兜售。 在1793年,他们在波士顿开办了第一家鞋业零售店,每逢周三和周六出售成品鞋。 十八世纪中叶以来,发明家们一直致力于缝纫机的改进。直到1790年,第一台专用于皮革加工的缝纫机才由一个名叫托马斯·圣特的英国人改造出来。它差不多只是一个垂直向上可在皮革上打孔的锥子。 英国的马克.布朗勒爵士曾任纽约港的总工程师,他发明了一种压力机,可用金属针把鞋帮与鞋底缝起来。为了在英国反拿破仑的战争中尽职,在伤残军人的帮助下,布朗勒一天生产400双鞋子。战争结束以后,英国的制鞋工业又回到了手工操作的方式。 1810年,美国出现了类似的机器。与此两个名叫井格布勒和约利勒尔的法国人也在巴黎制造这种机器。 一位名叫布勒西的德国斯图加特的制鞋人尝试过用螺钉把鞋帮和鞋底连接起来。1829年,美国马萨诸塞州梅里马克一个名叫纳赛尼尔·涅奥拿多的人,使钉鞋机得以最后的完善。 大约在1812年,马萨诸塞州沙顿的托马斯·布兰查得,把一部制枪托用的车床改成了用来雕刻鞋楦的机器,鞋楦是一个制成鞋状的木模,鞋就是在它上面拼装的。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还是在新英格兰,鞋匠们开始借助模具来裁剪鞋帮,而不再依靠个人的裁剪技能。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滚轧机在皮革压缩方面的应用,便于鞋帮后跟加固后部成型。 英国人仍继续手工制鞋,直到十九世纪末期,才迫于经济的需要转入机器生产。这时他们才发现所有的专利权都属于美国人,他们不得不租用美国人的机器,并支付专利权使用费。但这也使英格兰保留了很强的手工制鞋的传统。 1846年,马萨诸塞州斯宾塞的艾利斯·豪维把一台缝纫机登记了专利。该机不仅可以缝合布料,而且可以用蜡线来缝合皮革。三年后,美国发明家伊沙克·M·辛格在波士顿发明了带踏板的缝纫机。 1858年,利曼·B·布莱克发明出可以把鞋底和鞋帮缝合起来的机器。两年后,一位名叫麦克的绅士对该机器进行了完善。以后的21年当中,布莱克和麦克强手联合垄断了机制鞋行业。在意大利,手工制鞋的传统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而在法国,预订鞋的设计与生产规模不大的时装业紧密地结合到一起。 巴黎的时装业是由一个名叫查尔斯·弗里德里克·伍斯的英国人创立的,1858年他在巴黎的得·拉佩斯大街7号开办了一家时装店。他第一个于每一季推出一批服装,并叫年轻姑娘来当模特。作为时装界崛起的第一人,他还第一个建立了设计服装的体系,设计出来的服装可以在巴黎的工厂里批量生产,并销往全世界。 奥地利驻法大使夫人保琳·得·麦特里奇公主穿了他的一件衣服去参加了拿破仑三世的宫廷舞会,这给了他第一个大好机会。很快拿破仑三世的妻子约瑟尼皇后和宫廷里的其他贵妇开始穿伍斯的衣服。他设计了第二帝国时期的豪华衬裙并在背后加上了腰垫,使之成为了十九世纪七十和八十年代妇女的标准服装。伍斯主导着人们的着装品位,在1895年去世之前,他已在为欧洲所有的皇室制作服装。有的服装甚至没有加标签就给秘密地送到维多利亚女王的宫廷里面去。 伍斯死后,生意由他的两个儿子盖斯顿和让·菲力浦接管。他们很快意识到时装正在飞速变化,1900年,为了赶上不断变化的时装品味,他们请来了当时只有21岁的设计师保罗·波乐斯。波乐斯的前卫服装很快就出现在当时的名流显贵身上。在为伍斯兄弟干了四年以后,他离开他们,另起炉灶。那时,一些其他的时装店---帕奎、舍路特、道舍特---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伍斯兄弟商店的周围和邻近的文多姆广场上,巴黎成了世界时装业的中心。 大多数制鞋人默默无闻地为时装店工作,但少数人开始成为知名的鞋业设计师。 穿着波乐斯或帕奎服装的时髦女性,一定穿着利谢里大街的查百里或得·拉·古朗基·巴特利尔大街的费里所设计的鞋。 帕拉帝斯·波森勒尔大街的皮乐特是这些设计师中最能追赶潮流的一个。他出生于1817年,是一个乡村鞋匠的儿子,从父亲那里学会了制鞋的技术。1855年,他到了巴黎,并凭借伍斯兄弟在时装业买主中赢得了名声,这主要得益于他所设计的鞋后跟,它要比当时流行的路易后跟更瘦、更直。皮勒特退休以后,他的儿子接管了生意。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皮勒特的鞋都以高贵典雅而著称。 当皮勒特在伦敦和巴黎的鞋店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顾客的时候,另一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巴黎开始工作的著名鞋业设计师只赢得了20名顾客。他的名字叫皮托·严特尼,自称是“世界上要价最高的设计师”。这保证了他有一个独有的客户群。他的鞋现在陈列在纽约市艺术博物馆。 继严特尼之后,安得·佩鲁吉是又一个来自莱斯的年轻设计师。他的制鞋技艺是跟他意大利的父亲学的。佩鲁吉是被波勒特带来巴黎的,在许多时装公司干过事。他设计的鞋现在在法国诺曼的得·拉·肖绪博物馆陈列着的数量达两千只。 萨尔瓦多·费拉加莫,年轻的意大利鞋匠,1914年移民到波士顿以后,他把手工制作女鞋的技艺带回了美国。由于对美国机器制鞋的方法深感失望,他搬到了加利福尼亚,成为了一名道具制作人,同时为电影界人士手工制鞋。很快电影明星就开始购买他的鞋了。在他1927年回到意大利以后,那帮明星仍然是他的忠实顾客。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他开发出以软木作底的鞋,流行了十多年。他死后,他的代表作还曾在世界巡回展出。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一个名叫戴维·艾文斯的年轻英国人在费拉加莫之后来到了美国西海岸,成了好莱坞明星们的鞋设计师。他还为包括比尔·布拉斯和奥斯卡·得·拉·伦塔在内的纽约最著名的时装设计师设计过皮鞋。富有传奇色彩的罗杰·维尔去巴黎为克里丝琴·戴尔工作,在那里因设计出了细高跟女鞋而出名。他的富有创意的作品也是全世界的艺术博物馆猎取的目标。 现在欧美出现了新的一代鞋业设计师,尽管还没有博物馆留意他们,但其作品已经受到顾客和时装设计师们的青睐。马罗·布拉尼克、琼·哈尔佩恩、莫得·弗里让、贝斯和荷伯特·列文、安得·费思特、简·简森、帕特里克·科克斯和克里丝琴·卢伯斯的作品更有灵感,可以说,他们的作品将来某一天也会与他们那些知名前辈的作品享有同样的地位。他们的鞋将被作为艺术品来欣赏,而不只是脚的保护物。 作品《鞋》31×14.5CM,采用青田封门冻石雕刻,作品构思独特,巧妙运用其俏色,作者以生活中平凡的一个鞋,刻画出反映了人生经历的曲折,在平淡中更凸显人性化的生活阅历。路在脚下,这鞋曾经踏遍万里崎岖、这鞋曾为事业的成功走南闯北、这鞋永远使人难忘,是它陪伴我们走向了成功之路 鞋的历史[中国] 有底、帮,起保护和装饰作用的足部穿着物。鞋的制作包括鞋设计、材料选择、加工成型等过程。

沿革 鞋的历史悠久。鞋的形象最早见于氏族社会时期的彩陶。现存最早的鞋是湖南长沙楚墓出土的一双用皮缝制的鞋。古代的鞋主要有屦、舄、?、屐、靸等。①屦:有麻屦、葛屦、皮屦等。麻屦最常用,以麻绳编成,编时边编边砸,使之结实。葛屦穿于夏天,皮屦穿于冬天。皮屦即早期皮鞋,另有革履、韦履之称。少数民族的皮鞋称鞮。《说文》:“鞮,革履也,胡人履连胫谓之络鞮。”络鞮即鞾(靴),因赵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而传入中原。约自汉代以后,履取代屦,成了鞋的通称;自宋代,鞵又取代履成为总称。②舄:屦的别名。有单底为屦,木制复底的叫舄之别。复舄是帝王大臣祭祀时专用的鞋,故又称达屦。③?:又称亐。是一种草编的鞋,常称芒?,被劳动者穿用。③屐:即木屐。一种为平底木屐,一种为底下设齿木屐。屐曾引申为鞋的泛称,如草屐、锦屐、帛屐等。⑤靸:即拖鞋。深头、平底无跟。初以皮制,属韦履的一种;秦代始以蒲草制作,并称靸鞵。

自商周时期起,鞋的穿着均有制度。如汉代,祭服穿舄,朝服穿靴,燕服穿屦,出门则穿屐。至唐代,官民都可穿靴,只是式样略异,女子流行软底透空锦靿靴。宋元基本沿用唐代的鞋,但款式品种增多。明代官员着靴或云头履(朝鞋),儒生多穿黑色双梁鞋,庶民百姓则穿布鞋、蒲草鞋或牛皮直缝靴,缠足妇女穿以樟木为高底的弓鞋(木底露在鞋帮外边的叫“外高底”,木底在鞋帮里边的叫“里高底”)。清代,皇帝上朝时穿方头朝靴,官吏公服为黑缎靴,武弁穿快靴(称“爬山虎”),高级官员多穿牙缝靴。鞋头逐渐由方变尖。鞋的名称有云头、镶嵌、双梁、单梁等。贵族旗人女子穿花盆底鞋。此外还有室内穿的拖鞋、雨天的钉靴、冰上用的冰鞋。

近代,中国人多穿布鞋;皮鞋初为上层人士着西装、军服时穿用,后来穿者增多;胶鞋随体育运动的兴起而流行。20世纪初,中国有了初具规模的制鞋工业,生产皮鞋、布鞋和胶鞋;50年代后,逐步形成皮、布、胶、塑为主要材料的制鞋工业体系。

世界各国的鞋中,公元前3000年古埃及的牛皮凉鞋,为现存最古老的鞋。在埃及还发现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用纸莎草编结的鞋。中世纪欧洲曾流行软鞋、凉鞋和简单的长统靴,贫困的人则多穿木鞋;阿拉伯人用优质皮革制鞋。直至近代,大多数鞋仍由家庭制作。

专利保护期补偿制度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民法典》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专利保护保护哪些

一、专利保护的种类包括哪些

1、专利保护的种类包括:

(1)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申请专利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基本流程包括:

1、公民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设计说明书、申请专利请求书、以及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文件;

2、公民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交改设计的外观图片、申请专利请求书以及设计的说明文件等。可以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也可以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专利申请。

专利保护期内专利如何保护

侵犯专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是一方面,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又是另一方,同时这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那么大家知道专利保护措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专利保护的六大措施介绍。专利保护措施有哪些?专利保护的六大措施介绍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已颁布了许多保护专利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如《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专利权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使侵权人畏惧法律,侵权行为才能有效地受到遏制,体现出法律法规对专利权保护的作用。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使专利权人该熟知与其专利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专利权人自我保护的认识,落实从申请到授权各个阶段的保护措施。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4、建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我国目前还未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障专利转让的机制,专业的专利评估人员和推广机构也较少,出现了研究专利难,转让专利更难的现象。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障专利转让的机制,加快专利转让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既有专利评估知识、又懂专利推广技巧、并能维护专利权人利益的高素质人才势在必行。5、加强专利权海关保护的力度、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许多是专利产品,其中有些是专利侵权产品,专利侵权行为既有来自国内也有来自国外。为了保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声誉,应该对海关、专利管理机关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严把国门,杜绝专利侵权产品进出国境。6、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专利权的国际保护是通过国家间缔结的条约来实现,但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专利权人在国内获得专利申请后,并未在公约规定的期限内到其他成员国行使自己的优先权,这样就使得该专利在其他成员国内丧失新颖性,得不到这些国家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必将受到损失。只要我们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类似的损失完全可以避免。关于专利保护措施有哪些?专利保护的六大措施介绍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专利权保护制度怎么完善

专利是指权利人对新型技术、设计等创造性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能够有效地保护技术发明者及其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保护好专利是企业推进科技创新的必要手段,也是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举措。以下介绍如何做好专利保护。

一、了解国内外法律法规

在进行专利申请前,企业需要了解国内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专利申请流程、专利申请费用、专利申请文件要求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将直接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在跨国合作中还需要了解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

二、策略性布局

对于需要申请专利的技术或产品,企业需要进行策略性布局,包括技术验证、专利目录编制等工作。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行业,需要抓住市场机遇,提前布局并进行专利保护,以防止商业风险对自身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需要时刻关注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进行适时的调整。

三、切实加强内部保密管理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保密制度,确保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并且制定明确的内部保密流程和文件存储规定。在进行研发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专利申请机密和重要信息,避免泄露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并且定期检查内部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加强学习和培训。

四、优先权申请

若有必要,企业可以利用国际专利制度中的优先权原则,向多个国家提交同一项专利申请,并根据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进行合理量身定制。优先权申请可有效为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经济的专利保护手段。

五、严格要求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是提交专利申请的重要角色,具有非常重要的责任。企业应该严格要求专利代理人,仔细筛选合格、信誉好的代理机构或代理人,了解其具体业务资质与经验等情况。开展深入的对接交流,确切了解业务进展和服务优劣程度,并在必要时及时终止合作关系。

六、密切监控专利信息

企业应该建立完整的专利信息监控机制,及时获取国内外同行的已有专利信息、法律政策信息、竞争对手的新产品、技术参数等信息,从而更好地做出战略性调整。还需要加强行业协会、专家团队等方面的资源整合,积极参与各种知识产权论坛、会议等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

企业在进行专利保护时,需要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专利申请前进行策略性布局,加强内部保密管理和优先权申请,严格要求专利代理人,密切监控专利信息,才能更好地实现专利保护目标,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专利保护制度前世今生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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