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QHSCS-BRM-SMEHI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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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部门 |
导航&搜索事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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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360SME 推广客户 医疗行业提交规范 |
发布时间 |
2015 年 11 月 18 日 |
发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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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 目的
1. 为了保证客户的推广内容,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 为了保证客户提交注册信息页面规范性和资质提交的准确性;
3. 为了推动网络营销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客户的推广行为,保证搜索网民和合法企业的共同利益;
二. 名词解释
1. 主体资质:所有需要开通医疗行业搜索推广的账户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
2. 可选资质:医疗行业开通搜索推广时,除了提供主体资质以外,还需附加提交此行业管辖机关核发 的许可证明;
3. 非法行业:是指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禁止在 360 进行推广的行业,统称非法行业;
第二章 资质信息提交准则(信息部分)
一. 注册信息提交准则
序号 |
注册信息(必填项) |
填写说明 |
1 |
公司名称 |
注册信息页面公司名称、资质文件名称和注册网站中公司名称三者主体需保持 一致; |
2 |
url 地址 |
访问 url 地址输入,网页可以正常打开,不得有杀毒软件报警提示存在病毒或 木马,且主域不可存在跳转情况; |
3 |
联系电话 |
若含有区号(例如:010-XXXXXX),则需与网站页面内的联系电话区号保持 一致; (注:若网站为 400 电话,则区号填写为:400,区号后号码补齐即可) |
4 |
通信地址 |
需与网站页面内的联系地址保持一致。 |
1. 针对医疗机构特殊限制规则:
医疗机构类型 |
限制规则:是否需与可选资质文件中机构名称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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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信息 |
资质文件中的推广主体公章 |
客户网站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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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警类医疗机构 |
是 |
是 |
否:地区可忽略、前缀可简化 |
其他医疗机构 |
是 |
是 |
否:地区可忽略、后缀可变化 |
备注: ①前缀:军警类医疗机构客户网站内医疗机构名称中的前缀可简化; 例如:推广主体名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医院”,网站内机构名称可简化为:“中国武警 总队医院”; ②后缀:公司性质的后缀有“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网站页面中机构名称可体现为以上其中任意一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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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地区医疗机构类客户审核
2.1 客户主体在北京,且为医疗机构类客户,网站名称及医院识别名称中不得出现“男子”、“男性”、“男 科”、“女子”、“女性”等字样;
第三章 资质信息提交准则(资质部分)
一. 医疗行业主体资质提交准则列表
主体资质行业划分 |
所需资质文件 |
医疗器械类 |
营业执照 |
医疗机构类 |
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1. 营业执照有效期判断方法
一、新版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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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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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期为无限、永久、长期、不约 定期限、永续经营或“*” |
可任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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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明确有效期 |
已过期 |
不可进行备案 |
未过期 |
按明确有效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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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明确有效期,则需在红盾网查询 |
红盾网查询结果 |
有效期 |
若红盾网有查询结果, 且有明确有效期 (前提:未过期) |
需客户提供红盾网查询截图(加盖推广主体红章,并注明 “与网站一致”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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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按红盾网上的明确有效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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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红盾网有查询结果, 但无明确有效期 |
需客户提供红盾网查询截图(加盖推广主体红章,并注明 “与网站一致”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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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默认为长期,可任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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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红盾网无查询结果 |
需客户提交相关说明文件(文件需体现推广账户 ID/订单 号、推广主体公司名称、红盾网无查询结果原因,并加盖 推广主体红章),且需客户上传营业执照原件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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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默认为长期,可任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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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旧版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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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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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期为无限、永久、长期、不约 定期限、永续经营或“*” |
有效期填写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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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明确有效期 |
已过期 |
不可进行备案 |
未过期 |
①若有效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则需按照明确的“有 效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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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若有效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则有效期填写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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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明确有效期,则需在红盾网查询 |
红盾网查询结果 |
有效期 |
若红盾网有查询结果, 红盾网查询企业状态 |
需客户提供红盾网查询截图(加盖推广主体红章,并注明 “与网站一致”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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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常,且有明确有效 期(前提:未过期) |
①若有效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则需按照明确的“有 效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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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若有效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则有效期填写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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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红盾网有查询结果, 红盾网查询企业状态 为正常,但无明确有效 期 |
需客户提供红盾网查询截图(加盖推广主体红章,并注明 “与网站一致”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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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填写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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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红盾网无查询结果 |
需客户提交相关说明文件(文件需体现推广账户 ID/订单 号、推广主体公司名称、红盾网无查询结果原因,并加盖 推广主体红章),且需客户上传营业执照原件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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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填写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备注:
(1) 2013 年 3 月 1 日之前颁发的旧版营业执照需包含年检章,2013 年 3 月 1 日之后颁发的旧版营 业执照无需包含年检章;
(2) 新版营业执照左下角“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核查方法:若资质文件中体现该网址,则 需核查其真实性(即:营业执照官方查询网址所属地域需与客户所在地域保持一致);
二. 医疗行业可选资质提交准则列表
1. 大陆类医疗行业可选资质提交准则列表:
可选资质行业划分 |
行业定义 |
可选资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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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器 械 类 |
医疗器械及相关器械 |
医疗器械范围,可根据参考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局《医疗器械目 录》 |
第一类医疗器械需出具省级药品监督局的备 案或市级以上药监局的器械生产注册证书、 产品注册号或批准号; 注: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美瞳,若仅做展示 不涉及交易,则须出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 务资格证书》,若涉及交易则须出具《互联 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其他医疗器械用户须出具省级以上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另,所有医疗器械用户还需出示 ICP 备案证 明文件 |
假肢及假肢矫形器生产 装配类 |
指经民政部门批准,可以生产假 肢或者矫形器专用件并可以直 接为残疾人或者患者装配使用 的企业。 |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 格认定书 及 ICP 备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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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机 构 及 相 关 机 构 |
普通医疗机构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 疗机构是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 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 及急救站、康复中心等;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及 ICP 备案证明文件 |
军警类医疗机构 |
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或部队卫生机构便民服务许可证 及 ICP 备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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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涉及医 疗机构) |
指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 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 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 床医疗服务的机构。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需体现 相关服务) 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及 ICP 备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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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手术方式的营利性 美容医院(包括纹身、 刺青等) |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 (凡是有伤口即认定为手术)、 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 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 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 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诊疗科目中需体现相关服务) 及 ICP 备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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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机构类 |
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批准从事戒毒医疗服务的 戒毒医院或设有戒毒治疗科的 其他医疗机构。网站涉及戒毒服 务,且页面不涉及戒毒药品的客 户,按此类提交资质。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项目登记中必须包含 戒毒服务) 及 ICP 备案证明文件 |
注:ICP 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 全国工信部官网 ICP 备案证明文件(截图):工信部网站必须有查询结果,截图上应保留 IE 浏览 器整体框架及地址栏客户网址,同时截图中必须注明“与网站一致”并加盖推广主体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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